[问答题]
张某与妻子陈某因感情不和,协商离婚,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,对财产处理和儿子张帅的抚养作出如下约定:张某婚前房屋一套和婚姻存续期间共有房屋一套均归陈某所有;夫妻共同债务30万元由张某承担;15周岁的儿子张帅由陈某抚养,张某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。领取离婚证后两个月,张某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。
根据上述案情,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:
(1)张某、陈某的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?
(2)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张某清偿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?
(3)张某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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